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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0日
新闻内容
第A2版:要闻
北碚区2019年度区级重点人才项目开始申报
 作者:  浏览次数:2281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深入推进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发展环境,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决定在全区实施一批重点人才项目。
  一、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2日至9月30日。
  二、申报范围
  在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在碚央企、市属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等。
  三、申报方式
  拟申报项目的单位为区属事业单位的,其申请渠道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经有关行业部门逐级申报、审核、推荐。党政机关、其它类型企事业单位(含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在碚央企、市属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等可以直接向区委人才办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填写《重庆市北碚区人才项目计划书》,同时报送纸质件和电子件,交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委人才办。
  五、项目审批
  区委人才办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年度重点人才工作项目进行初审,确定2019年度区级重点人才项目。各单位所报项目初审通过后,由区委人才办下达年度项目立项通知书。
  六、项目实施
  (一)项目时限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2年,特殊情况不超过3年。
  (二)具体要求
  各责任单位在收到项目通知书后,要制订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具体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报告事项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以下情况须及时向区委人才办报告:
  一是采取重大措施,取得重大进展或突破的;二是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负责人需要调整变更的;三是遭遇不可抗拒因素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四是争取到国家和市级政策、资金和人才支持的。
  区委人才办将采取抽查、巡访、会议等方式,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和协作单位,每年年底向区委人才办提交上一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结项验收
  第一步:项目达到实施期限前半个月或提前完成项目规定任务后,由项目责任单位提交《北碚区人才项目验收报告》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步:区委人才办根据《重庆市北碚区人才项目计划书》内容和考核指标,组织专门力量对项目进行实地评估和绩效评估,并作出验收意见。
  第三步:验收情况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验收结果通报项目责任单位,并划拨相关补助资金。
  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须事先向区委人才办书面报告理由,经区委人才办同意后可以延期验收,延期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联系人:
  王 静 15825990321
  周惊蛰 18716325845
  办公电话:68206983
  邮 箱:3592064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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