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霍吕)6月21日,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2019年第二次(扩大)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苟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审议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并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全区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各方面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共侦办涉恶犯罪团伙6个,判决涉恶犯罪团伙1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47起,刑拘涉恶类犯罪嫌疑人152人,冻结涉案资产68.3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效果。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区委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要认真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契机新起点,聚焦问题、细化措施、标本兼治,确保“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督查指导常态化、战果通报常态化、专项保障常态化,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均衡发展、整体提升,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小农主持会议。区法院院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吴佳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家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