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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08日
新闻内容
第三版:新闻
新手上高速须得“老师傅”陪伴
 作者:郑雨梦 余常海  浏览次数:6653  放大 缩小 默认

实习期驾驶员禁止单独驾车上高速  一经发现将被严处

新交规涉及到了道路交通方方面面的问题,对于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也有相关规定,其中一条则是禁止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

据区交巡警支队执法人员介绍,驾驶员实习期指的是在驾驶员取得驾照后一年之内的时间。新交规规定,在今年1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若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老驾驶员陪同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123号令规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同时,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执法人员将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仅如此,记者还了解到,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还要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对于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123号令规定,对违法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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