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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7日
新闻内容
第A2版:要闻
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
施家梁镇施家村探索基层民主自治新路径(街镇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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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施家村“纠纷调解组”调解员向村委会反馈调解情况。

8月31日,施家村“纠纷调解组”调解员向村委会反馈调解情况。


  

本报记者 邓公平 文/图
  “开会人难齐,议事效率低”是当前推进基层民主自治面临的难点之一。今年6月,施家梁镇施家村修订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由每位村民代表负责征集对应村民的意见后,再对村里的重大事项进行投票决议,进而增强了村民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大家的一致肯定和支持。
  这只是施家村探索试点基层民主自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施家村通过实施一系列村级议事制度,开展一批村民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基层民主自治新路径。

村民参与议事提高决策民主性科学性
  施家村位于嘉陵江西岸观音峡口,全村幅员面积1.9平方公里,辖6个村民小组,共有428户1600余人。
  据施家村村委会主任李燕介绍,尽管村里很早就制定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但由于人口流动大、村民自治主动性不高等原因,涉及村级公共事务和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要还是由村民代表投票决议。“有些事项通过后,村民还不知情;实施过程中,有时也会遇到障碍和阻挠。”李燕说。
  为此,今年6月,由部分群众、党员、村民代表和村两委班子共同提出方案,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内容为:村民代表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位代表的投票数为其代表的村民或户代表人数的票数,审议作出的决定需经半数以上村民或户代表通过才能生效。
  李燕告诉记者,修订制度后的变化在于,36名村民代表具体负责全村428户村民的意见征集,每名村民代表先要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征集到其代表的所有村民的意见,然后再对村里的重大事项进行投票,从而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据介绍,《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修订以来,已通过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改厕户数分配等事项,村民满意度较高。

培育志愿组织提高民主自治活跃度
  “我种的庄稼长势要好些,现在换回来,太吃亏了。”“现在土地确权,是要换回来噻。”……8月31日,在施家村的一个农家院坝里,一场村民纠纷调解会正在进行。
  原来,村民秦某和姚某因各有一块土地离对方家较近,便一直交换着耕种。新一轮土地确权工作开始后,姚某想把土地换回来,秦某却不愿意。发生纠纷后,施家村“纠纷调解组”派出调解员陈遵珠,分别了解秦某和姚某的诉求,并组织了这次调解。
  “党和国家的政策我们不能违背,同时你们各自的利益也要尽量兼顾……”在陈遵珠的劝和下,秦某和姚某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的土地继续交换着种,但土地的使用权不变,将来土地另有用途时再换回。
  李燕告诉记者,目前该村“纠纷调解组”的4名调解员,都是由热心的党员和普通群众主动报名担任,他们对及时化解村民的矛盾纠纷,促进村里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除“纠纷调解组”外,施家村还根据村民们的特点、特长,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发动村民上百人次,组建了“环境监督组”“治安巡查组”“文化服务组”等村民志愿服务小组。这些志愿组织的成立,极大地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热情,实现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施家村已先后被评为重庆市美德在农家示范村、村民自治示范村、民主法制示范村和市级文明单位。据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张伟介绍,下一步,我区将在总结提炼基础上,将施家村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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