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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01日
新闻内容
第二版:新闻
今年职工个人医保缴费标准出台
 作者:记者 王富理  浏览次数:6647  放大 缩小 默认

个人参保缴费基数降低

本报讯 (记者 王富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市民请注意,区人社局日前发布了今年的参保缴费标准:一档缴费1501.80元,二档为3303.96元,请个人参保人员于110日前及时到银行存款。

“今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暂时按2011年度城镇非私营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042元的75%作为缴费基数,一档缴费1501.80元,二档为3303.96元。”区人社局医保中心主任颜涛介绍,今年较之前80%的标准有所降低,主要是为了减轻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和参保压力。

以个人身份参保,今年将享受何种待遇?颜涛称,与去年待遇相当——大额医疗保险报销额度最高5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额度3.2万元。也就是说,参保者每年的最高报销总金额为53.2万元。

为确保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时享受医保待遇,请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在110日前,及时到代扣代缴银行足额存款,以利于银行代扣代缴。

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可在今年1月底到代扣代缴银行查询本人代扣款账户,确定是否扣款成功。颜涛提醒市民,如未及时足额存款或扣款不成功,也不要着急,只要在今年3月底以前到参保地的医保中心或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均不会影响待遇享受。但如果3月底后再办理补缴,则要在本人缴费成功之月起的第13个月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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