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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4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综合
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解读
 作者:  浏览次数:1276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一)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的对象是哪些?
  包括本市户籍、市外户籍在渝应届及往届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未满一年(毕业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往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实名制登记?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选择到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6886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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