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公平)8月2日,我区召开网络餐饮食品专项工作会,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保障全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全区500余家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第三方平台“美团”和“饿了么”分别对加入平台的要求和流程作详细介绍。
会议要求,申请入网的餐饮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含有网络食品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络平台和经营现场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合法规范经营。
会议还对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进行部署。据了解,区食药监分局将把网络餐饮食品经营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全覆盖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建设工作。
区政协副主席、区食药安办主任、区食药监分局局长张奕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