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明确要求,推动北碚区开展民营经济综合改革示范试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结合重庆实际,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4个部分22条具体内容。《意见》阐述了我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并提出主要目标。《意见》明确了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瓶颈的举措任务,前者包括优化法治环境、建立“四张清单”、推行“全渝通办”、实施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强诚信建设、规范政商交往、营造社会氛围等8项重点举措,后者包括着力解决“融资难”“办事难”“创新难”“维权难”“负担重”“人才缺”等6项具体任务。《意见》要求,从切实加强组织推动、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政策落地机制、鼓励改革试点示范、强化统计监督考核等5个方面,强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第21条提出,市级有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推动北碚区开展民营经济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渝北区围绕民营企业转型发展、重庆经开区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试点,重点在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等方面开展创新,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