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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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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要闻
我区出台责任追究办法
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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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霍吕)日前,记者从区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北碚区公职人员政务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开刀。
  该办法以清单的形式,分别明确了应当予以追责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大类情形各10项,其中包括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炒股、网购、做微商;不落实“最多跑一次”、代办协办、联审会审等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相关要求;“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搞“中梗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等。
  据了解,凡有涉及清单所列情形的公职人员,区纪委监委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具体追究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查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其他方式等。
  此外,有拒不配合调查,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推卸转嫁责任,以及干扰、阻碍调查甚至打击、报复、陷害等情形的,区纪委监委将从重、加重责任追究。
  “划出‘红线’才能守住‘底线’,要根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这个‘痼疾’,必须用好问责利器。”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凡是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的公职人员,均应当向责任追究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受到通报及以上方式进行责任追究的,还将取消当年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将责任追究决定材料归入该公职人员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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