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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综合
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
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 保障纳税人权益
 作者:  浏览次数:1195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秦廷富)日前,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在对我区某建筑企业进行稽查时,查补企业所得税9万多元,在收到稽查文书后,当事企业心服口服。这就是该局说理式稽查执法文书起到的积极作用,既约束执法者,又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负责我区地方税务稽查工作,该局以“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为服务理念,不断优化创新稽查服务措施,确保纳税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针对传统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内容抽象、表述机械、观感冷漠等问题,从今年开始,该局全面运用说理式稽查执法文书,将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贯穿于税务稽查工作始终,详细叙述稽查执法遵循的程序,准确完整表述违法事实,详实列举证据资料,充分解释法律法规条文的内涵,论证违法行为与责任后果的因果关系,以及说明自由裁量的法理考量。
  说理式文书让纳税人详细了解税务稽查执法权力行使的过程,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益,在征纳双方架起沟通与信任的桥梁,消除了过去稽查执法中隐藏的怀疑和对抗,增强税务稽查执法的公信力。
  此外,因为公开详实说理的要求,也促使稽查人员对案件的处理更加谨慎、考量更加周密,防止“埋钉子”“留尾巴”,引发诉讼、上访等争议,避免稽查人员事后解释不清而被追究执法责任。
  这看似前期牺牲了行政效率,实则因清晰的检查、定性、处理全过程的展现,回应了当事人的质疑,充分尊重和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反而提高了稽查执法效率。今年以来,该局办理的税务稽查案件无纳税人复议和诉讼发生。同时,今年该局还向市地税局提供有建设性意见的征管建议、案例分析20余篇,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有力促进了稽查成果的增值利用,为税务稽查深度参与“放管服”改革找准了着力点。
  值得一提的是,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并不是一查了之,还推出稽查“增值”服务,在为被检查纳税人出具的《税务稽查建议书》中,从涉税问题的账务调整、税收政策适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收入成本费用核算以及财务管理等多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为企业加强涉税管理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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