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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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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综合
节后务工要注意6种合同陷阱
 作者:  浏览次数:954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日报记者 周尤
  春节过后,许多求职者带着新的期待,外出寻找致富门路。一份合法的、规范的劳动合同是保证求职者合法利益的重要依据,然而现在关于劳动合同的诈骗案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找工作时要多几个心眼,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上当受骗。昨日,记者专门采访了市总工会职工权益维护中心主任张少伟,总结出6种常见的合同陷阱,遇到类似合同广大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1、单方合同
  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利。张少伟提醒,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2、押金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离职,这笔钱就会被当作违约金不退还。“根据有关法律,签订合同时不应该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张少伟说。
  3、幕后合同
  “所谓幕后合同,就是指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说明合同内容。”张少伟表示,如果劳动者签订了这样的合同,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4、性命合同
  “现在一些工厂,或者建筑工地等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性命合同’。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还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张少伟说,劳动者如果遇到这类合同千万不可签,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5、包身合同
  为了防止人员频繁流动和保护公司商业机密,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类似“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公司工作”这样的条款,并以扣住劳动者人事档案来要挟。张少伟表示,根据有关规定,非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劳动者不受这类合同制约。
  6、备份合同
  据了解,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人社部门检查,私下准备了2份合同,其中一份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并未按其执行,真正和劳动者签订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针对这类情况,张少伟给广大劳动者支了一招:“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合同副本收藏好,如果出现问题,可以作为打官司的重要依据。”
  (原载2017年2月10日《重庆日报》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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