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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07日
新闻内容
第三版:新闻
履行检察职能 服务民营经济
 作者:   浏览次数:6673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北碚区检察院在两江新区蔡家组团管委会开展了以“服务两江新区,共建基层堡垒”为主题的“检察机关走进民营企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区检察院负责人和10余名检察官前往活动现场,与园区40余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法律专员、中层干部开展“面对面”交流并提供法律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不断转变执法观念,强化平等保护、主动服务的意识,为服务民营经济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提出检察建议。南岸区检察院2011年受理了某贸易有限公司邱某等企业职工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1818人,涉案金额达190余万元。针对民营企业职工“职务”犯罪频发的情况,该院专门组织公诉干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相关案件进行系统分析,深入查找发案原因,向涉案企业发出了具体而具操作性的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内部规范管理。

二、维护市场秩序。某劳务公司法人贾某经常纠集唐某等社会人员,在北碚区建筑劳务市场长期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影响恶劣。北碚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贾某等系一“恶势力”团伙,并及时对涉案人员批捕、起诉。最终,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

三、挽回企业损失。某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袁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与外单位人员相互串通,内外勾结,窃取公司价值190多万元的水泥并出售。承办该案的合川区检察院及时对该案批捕、起诉,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四、化解矛盾纠纷。某楼盘业主游某,因所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缺陷,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在游某维权过程中双方矛盾不断激化,直至该开发商员工因毁损游某写有“豆腐渣工程”标语的车辆玻璃而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查处。开发商以游某的维权行为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游某告至法院,游某也准备以房屋质量不合格为由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承办该案的北碚区检察院为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承办检察官反复努力、耐心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据此对嫌疑人作了从轻处理。当事双方都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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