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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7日
新闻内容
第A1版:要闻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2023〕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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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北碚区民生实事项目
  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
  (2019年9月27日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3年2月13日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事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和实施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碚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区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候选项目,经区人大代表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民生实事项目,交由区政府组织实施,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纳入人大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以政府投入为主,由区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主要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生态环境、市政建设、住房保障、公共安全、公共交通、乡村振兴及其他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民生实事项目一般在当年度完成,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项目,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上级明确要求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不列入本级人大代表票决事项;项目受益面应该兼顾全区和不同类型群众的需求,具体到某个街镇的事项一般不纳入区级民生实事项目范畴。
  第二章征集和提出
  第四条 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由区政府组织征集。区政府每年适时启动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征集公告,向社会各界进行征集,同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第五条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选民意见,结合街道人大工委议决产生的民生实事项目情况,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区政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可评可检、注重绩效等原则,在广泛征集民情民意的基础上,结合区政府每年工作安排,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
  第七条 区政府提出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票决。
  第三章审议和票决
  第八条区人民代表大会将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列入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并安排必要时间用于代表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区政府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报告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总体概况及候选项目的基本情况,并书面印发代表。候选项目的基本情况应该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绩效目标和完成时限等。
  第九条 区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审议时,可以就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区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进行回答和说明。 (下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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