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广告刊例 | 进入主站
往期回顾
2020年06月23日
新闻内容
第A1版:要闻
区人大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我区公益诉讼工作
 作者:  浏览次数:4749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彭浩杰)6月19号,区人大召开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推进会,详细解读《决定》的深刻内涵,并结合我区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烨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玄德主持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赵小农参加会议。
  区人大监察法制委主任委员杨洪介绍了《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法律依据,并对《决定》的18条工作要求进行解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家全通报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北温泉街道和蔡家智慧新城管委会就相关工作作汇报发言,赵小农代表区政府作表态发言。
  据了解,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20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区检察院自2018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积极探索机制建设,与区级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8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类59件,食品药品安全类30件,国有财产保护类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86件,行政机关整改完毕并书面回复76件。同时,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均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类案件。
  会议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制度在碚实施以来,彰显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威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同时也获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彭烨强调,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形成落实《决定》的强大合力。检察机关要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严格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运用公告督促、诉前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起诉讼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案件。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支持和配合调查取证工作,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出庭应诉。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生态环境等领域司法鉴定机构的培育和管理,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衔接等。
  彭烨要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和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履行共同推进公益诉讼的职责。对社会影响力较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公益诉讼案件,区检察院要及时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案件办理情况,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适时对重点案件、重大问题的处理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有效解决。同时,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对区政府、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尽责情况开展调研和有效监督,督促《决定》在我区得以全面落实。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闻热线:68863815 68319632 邮箱:bbb3815@163.com QQ:34428068 CopyRight 2009-201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北碚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渝ICP备090118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