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美君)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巡逻到G85银昆高速渝广段上行方向1160KM(三圣至静观段)处时,发现一辆轿车停在快车道上,车后不远处摆放了一个塑料桶,驾驶员在高速公路快车道上慢慢悠悠来回走动。执法人员立即拉响警报,摆设锥标示警,指挥驾驶员站到护栏外安全区域。
经执法人员询问得知,驾驶员赵某从两江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往广安方向行驶,在距离静观服务区还有几公里的地方发现车辆发动机有焦味飘出,随后,赵某将车停在快车道上,电话联系拖车后,他就在高速公路上等待拖车到来。
执法人员核实了拖车到来的时间,对驾驶员赵某在车辆发生故障后不及时靠边停车,且未在尾部摆设三角警示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赵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随后,拖车到场将故障车拖离。
高速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出车前要仔细检查车况,配置好灭火器和三角警示牌、急救包等物品。一旦车辆出现故障,提前将车辆停靠到应急车道安全区域,开启危险警示灯,在车辆尾部150米处摆设三角警示牌,人撤离到公路护栏外等待救援,不要擅自在高速公路上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