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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7日
新闻内容
第A4版:全民防控 众志成城
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2841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及《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复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可优先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申请行政复议。
  二、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确有必要需当面提交申请或陈述意见的,可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预约时间接待,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等工作。
  三、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疫情正在隔离、治疗,或者因交通受限、中断等受疫情影响的原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前述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中止案件审理。
  四、对已经申请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审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区司法局将主动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就案件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请当事人予以理解配合。
  (联系人:吴光友;联系电话:68297779/17308373302;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号附13号;邮编:400700)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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