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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1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要闻
我区全面启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碚人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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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北碚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按照该办法规定,我区全面启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为了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本刊推出“碚人达言·民生实事进行时”专栏,以多种形式介绍相关办法和我区的工作进展,反映区人大代表和市民关于民生实事的征集建议,展示我区相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理的绩效。本期介绍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目的。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区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候选项目,经区人大代表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差额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民生实事项目,交由区政府组织实施,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简而言之,就是民生实事“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
  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创新,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充分体现了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各种途径,提出关于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有助于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民生实事和老百姓紧密相关,老百姓需要加快实施哪些民生实事项目,对提出的民生实事项目“认不认同”,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办理结果“满不满意”,都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来表达共同诉求,并票决产生惠及民生的项目,体现了人民的意愿和当家作主的权力。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切实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党委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主诉求有机结合,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制度载体实现法治化,充分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举措,贯穿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公众参与的权力运行理念,融合了票决民主和协商民主的各自优势,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实现了人大决定权与监督权的有机结合,有效激发了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使人大职能作用得以更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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