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至1月17日召开。
建议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重庆市北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