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广告刊例 | 进入主站
往期回顾
2018年12月11日
新闻内容
第A2版:要闻
两种感冒药被禁用
存在心脏毒性不良反应
 作者:  浏览次数:1331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邓公平)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停止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并已撤销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据悉,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均属复方制剂感冒药,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公告》指出,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存在心脏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已上市销售的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公告》发布后,区食药监分局立即走访辖区各大药房,督促辖区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这两种药品,并积极配合做好药品召回和销毁工作,确保市民用药安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再购买和使用特洛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这两种药品,如果家中还储存有这两种药品也不要再使用,可拿到药店配合厂家进行召回和销毁。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闻热线:68863815 68319632 邮箱:bbb3815@163.com QQ:34428068 CopyRight 2009-201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北碚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渝ICP备090118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