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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6日
新闻内容
第四版:副刊
201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通告
 作者:   浏览次数:6527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2013年度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一档全年缴费1501.80,二档全年缴费3303.96元。

二、请参保人员根据自己选择的档次,于2013110日前按时足额存入工行灵通卡中(原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工行卡)。

三、在按上述标准缴纳2013年医疗保险费的同时,需另存入10元银行卡年费。

四、请参保人员于201321日后查询扣款情况,若发现扣款未成功,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社保所或医保中心查询未成功扣款的原因。在2013330日前办理补缴手续并成功扣款的医疗保险无等待期。

五、如参保人员未按以上规定按时足额缴纳2013年医疗保险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北碚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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