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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8日
新闻内容
第A2版:要闻
我区探索农业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农户和村集体享定期按股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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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嘉会 见习记者 郑涛
  地处中梁山下的歇马镇文凤村,环山堡坎、亭台楼阁、路面硬化等基础设施正在紧张施工中,盘山而上的十里桃花林和各色生态果蔬也已栽种成片,到处一片生机盎然。然而三年前,文凤村中梁山片区还曾是一片荒山野地,青壮年村民大多外出打工,几乎无任何经济产出。
  2016年以来,我区积极探索农业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将财政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资金的一部分,以股权形式量化折股到流转土地的农户和当地集体经济组织,让他们定期按股分红。文凤村中梁山片区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民通过土地流转和股权分配,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还实现了家门口就业。
  9月5日,记者驱车来到歇马镇文凤村彩云乡村休闲农业园,这片土地已由重庆云朵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流转,并开发建设农业公园。一路上,依山而种的各品种桃树分外显眼。重庆云朵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学军说:“我们充分利用坡度优势布局,花木种类丰富,花期长,直面重庆中环一横线与一纵线交汇的狮子岩立交,四个方向过往车辆都能看到梯级布局的农业园全貌。”他介绍,农业园可以俯瞰北碚城南片区、歇马镇、沙坪坝大学城、青木关、回龙坝等区域,视野范围达30多公里。目前,该农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60%,桂花大道、香樟大道、银杏大道等观光道将陆续建成,生态农业、亲子教育、果蔬采摘等板块已初见锥形。
  参与建设的文凤村村民表示:“刚开始搞股权化改革的时候,大伙儿都读不懂文件,对政策有疑问,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解释。现在看来,这个决定真是做对了!”
  今年60岁的文凤村钟家湾社村民于先明,早年在家务农,部分土地荒废。全家人的生活靠他偶尔外出打零工维持。在响应股权化改革后,他把自己的4亩土地流转给了王学军的农业园,实现“变废为宝”,如今家庭年收入翻了几番。
  于先明跟记者算了笔账:流转土地后每亩有700元收入,加上农业园让利的退耕还林等土地政策补贴费用,每亩每年能领到900多元,4亩地就是3600多元,年末时还能拿到1000余元的股息分红。“农业园就在家门口,我边陪家人边打工,一年有近4万元的劳动收入。”于先明说。
  “为了让村民放心,早点得到实惠,我们提前三年支付村民的土地流转金,每三年土地流转金还会增加五个百分点。”王学军向记者介绍,按照约定,项目5年期满后,他们将按原值返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的持股资金。在提高土地利用率,建设美丽乡村和特色农业公园的同时,拓宽农户收入渠道,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近年来,我区创新财政资金扶持农业发展新机制,积极探索农业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将财政补助给农业企业的资金,划出一定比例以股份形式,交给流转土地农民和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实行每年按股分红,构建“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我们坚持选择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尤其是有明确的发展思路,具备较强的技术支撑和管理经验,发展前景好、经菅机制活、贏利能力强的企业,确保扶持的项目实现持续盈利和固定分红。”区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股权化改革实行项目制,重点扶持以特色产业为基础的都市现代农业项目。使用中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农用性质。
  项目实行之初,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三方签订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协议书,约定项目期限。“按照规定,项目持股比例为农业企业不高于50%,村集体经济组织10%,农民持股部分不低于40%,且量化到户。”该负责人介绍,“农业企业在申报财政农业项目时,必须签订《财政农业项目补助资金股权分红协议》,作出推行股权改革、回馈村民小组及涉及流转土地农民的具体承诺并严格公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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