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针对低收入人群,每人每年50元保费,死亡最高可获4万赔付
本报讯 (记者 秦廷富)9月7日,我区召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会,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徐江出席会议,要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此次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据了解,为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村人群人身保障水平,增强农村家庭抵御意外事故的能力,国务院、重庆市政府开展了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这种保险主要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一种人身保险。
目前,北碚区执行的标准是保费每人每年50元,被保人因意外伤害死亡的,赔付标准为40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按残疾鉴定等级进行赔付;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最高赔付1000元/年。
我区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碚公司进行承保,各镇街村、居委会可以办理。
“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在设计上,主要针对的是低收入群体,其主要特点是价格低廉、条款简单明了,核保理赔手续简便等。”区人寿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小额人身保险服务的人群范围包括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村户籍居民,以及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进城务工人员、外来流动人员。同时,鼓励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社会团体积极为职工投保。
徐江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加大强化宣传力度,将工作目标分解到村社、居委会,分步推进,尽快普及,坚持自愿参保的原则,确保该项工作早见成效,力争到2014年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