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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1日
新闻内容
第二版:新闻
开展司法救助 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本报通讯员  浏览次数:6534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1826日晚上10点,李某和几个朋友喝酒后,开着朋友刘某的无证两轮摩托车载着刘某和另外一个朋友经212国道往北碚方向行驶。当车开至三溪口富皇水泥搅拌站附近路段时,因观察不够,没有及时发现路边有人,导致驾驶的摩托车与同向行人苏小平相撞,造成苏小平脑震荡、脾脏破裂、全身多处骨折、软组织挫伤。在经过脾切除手术及骨折外固定等治疗后,苏小平花了两个多月后才出院。为了养伤,他回到四川广安的老家中。

事发后,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警方拘留。经调解,李某及车主刘某与苏小平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苏小平的医疗费11万元由李某和刘某负责赔偿,但两人在赔偿苏小平33800元后,实在拿不出钱来,双方约定:余下的7万多块钱由李某每月付1500元,刘某每月付1000元直至还清。

但这些钱远不能满足苏小平的康复需要,无奈之下,他到北碚区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北碚区检察院接到救助申请后,立即启动“三走访”(走访申请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所涉案件承办人)司法救助机制,于20124月派人远赴四川广安查看苏小平的实际情况。

办案人员了解到,苏小平的家庭确实比较困难,治伤的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儿子当兵在外,夫妻俩都没有工作,两人的低保加起来才200多块钱,以前都是苏小平在外打工补贴家用。自从苏小平遭遇飞来横祸后,妻子不得不外出打工,每月只有不到1000块钱的工资。由于苏小平严重骨折的小腿仍没有复原,而且经常还有脓水流出,导致行动不便,他年迈的父母不得不照顾他。按照医院要求,他每月都需要复查一次,防止病变,直至一年后取出固定的钢架。但因为没有钱,他只好拖着。

在通过实地调查了解确实情况后,为了帮助苏小平解决困难,助他早日康复,北碚区检察院决定为他申请3万元的司法救助。这些钱从小处说是为了治病救人,从大处说是拥军优属,支持国防建设。因为苏小平受伤,他在外服役的儿子一直比较担心。这下他可以安心服役,没有后顾之忧了。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官的到来让苏小平一家和所在社区都非常感动。听说因为苏小平的事,重庆市的检察官还上门来看望,苏小平所在的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渠江北路社区的邻居对前来调查的检察官说:“你们就是认真。”这句话是对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最好赞扬。目前,苏小平的救助申请正在依程序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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