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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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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版:要闻
我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将迎国家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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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秦廷富)5月12日,我区召开农村垃圾治理市级及国家级验收动员会,要求相关街镇做好最后冲刺工作,以检查验收为契机,巩固前期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形成人人爱环境、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构建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2015年11月,住建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治理模式,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国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为贯彻落实《意见》,我市在同年12月下发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农村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我区于2016年7月下发了相关实施方案,提出要不断健全我区业已形成的“户收集、村集中、镇运输、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到2016年底前,完善全区农村垃圾收集点设置和垃圾运输车辆配备,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到2017年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95%以上,并完成验收工作。
  根据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情况及行政村有效治理比例,市市政委确定了北碚区、涪陵区、大渡口区等16个区县为2017年度拟验收单位,北温泉街道、龙凤桥街道、歇马镇等15个涉农街镇将代表我区接受市级、国家级检查验收。
  据了解,检查验收必须达到三个标准,即垃圾收运体系健全、存量垃圾治理全面完成、农村垃圾治理达到“五有”标准。“五有”标准就是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
  在最终的检查验收中,将在每个区县随机抽取一个街镇为检查点,被抽中街镇的所有行政村将接受检查验收,未抽中的街镇,将随机抽取一个村作为检查点接受检查验收。5月中旬起,区市政局将对全区15个涉农街镇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进行初查,以迎接市级和国家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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