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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3日
新闻内容
第三版:新闻
阶梯电价听证会下月中旬举行
 作者:《重庆日报》  浏览次数:7188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可通过网络报名参会

41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5月中旬举行“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对阶梯电价方案进行听证。

据了解,这次听证会的参与者分为“听证会参加人”与“听证会旁听人员”两类。听证会参加人共有28名,其中有9名城市居民。这9人将通过网络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

除了这9位参加人,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包括:经营者3名,由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推荐1名;市人大代表3名,市政协委员3名;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5名;专家、学者2名。此外,为了体现对农村用电用户的重视,这次听证会将邀请3名农村居民,由垫江县、潼南县和武隆县的消委会各推荐1名。

本次听证会设有旁听席20个,旁听人员也将通过网络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旁听人员参会条件为:本市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愿意遵守听证会纪律。听证会旁听人员的报名方式与听证会参加人相同。

市物价局称,听证会参加人除了要满足旁听人员的参会条件外,还有一些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等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以及这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等事项,将在4月下旬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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