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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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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新闻
禁渔期内非法捕鱼 两男放生鱼苗赎罪
 作者:记者 周今  浏览次数:7443  放大 缩小 默认

易某和杨某是合川草街的居民,因为在禁渔期内非法捕鱼,两人被推上环保法庭的被告席。上周,他们买来1.7万尾鱼苗,在嘉陵江放生,以弥补自己的过错。最终,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两人被法院从轻判处缓刑。

去年312日,正值禁渔期,周某、赖某等6人(均另案处理)在嘉陵江北碚段中积坝用高压电打鱼,遭遇市民劝阻,周某提议去“教训”一下劝阻的人,正在用高压电打鱼的易某和杨某表示同意。

周某等八人赶到河边后,周某拿钢管殴打劝阻市民,杨某和易某则在后面“扎场子”,驱赶被殴打的市民,造成3人受轻微伤。事后,周某等6人先后获刑,杨某和易某逃走。去年11月,杨某和易某向市公安局水警总队投案自首。

去年底,杨某和易某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被移交到北碚检察院。这是我市首起因非法捕鱼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北碚检察院将案件移交到渝北区法院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庭。今年215日,案件开庭审理。杨某和易某对自身罪行供认不讳,两人均表示,愿意自掏腰包,到嘉陵江放生鱼苗来赎罪。考虑到两人悔罪态度诚恳,且有积极的弥补行为,法庭宣判,判决杨某、易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314日下午,在嘉陵江北碚段何家嘴的货运码头,杨某、易某和前来围观的近百名渔民一起,在区农委渔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将万余条鱼苗放流到嘉陵江中(如图)。

记者在现场看到,充满氧气的塑料袋中装着34寸长的鱼苗,有1万尾花白鲢、5000尾厚颌鲂(鳊鱼)和2000尾青鲌鱼,一共120袋,1.7万尾鱼苗。据渔政人员介绍,预计12年时间,这些鱼苗就可以长成,花白鲢能净化水质,而厚颌鲂和青鲌的种群数量在嘉陵江下降得厉害,青鲌也是嘉陵江中的名优鱼种,因此选择投放这三种鱼苗也是考虑了嘉陵江的水质和鱼类资源。

而当鱼苗被投放到江水中时,鱼儿欢快地游了几圈,便向江水更深处游去。围观的群众纷纷鼓掌叫好。

渔民何义忠说:“这个事情给我们上了重要的一课,也为保护嘉陵江的渔业资源增加了不少的知识,我们渔民要坚决抵制这些非法电捕鱼行为,还要主动站出来制止这些行为,保护渔业资源。”

区农委渔政站站长宗浪表示:“电捕鱼对渔业资源来说是种毁灭性的作业方式,电捕鱼之后鱼就不再产卵了,不能进行繁殖,对鱼来说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毁灭。在禁渔期进行电捕鱼的,我们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去年我们就在禁渔期间破获了3起电捕鱼案件,涉案人员10人,全部移交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去年已经有6个人被判刑,两个人被判缓刑,还有两个人正在审理当中。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电捕鱼的处罚力度,欢迎市民积极举报,我们24小时出警,坚决抵制电捕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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